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原则上在岗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 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直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和镇(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最后。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由县人社局和各镇(街道)人社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45、55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需持居民户口簿、离婚或丧偶证明及相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提供居民户口薄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征地失业人员需持镇(街道)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征地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持有效期内《特困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各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3.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各镇办和县直招聘单位出具《xx(镇办或单位名称)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情况的说明》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就业人才7号窗口),同时各镇办将招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交人社局存档。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由县人社局在“惠民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uimin.gov.cn)”和“惠民人社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各镇办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确定后在所在社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就业登记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1年,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按岗位要求制定,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档案由用人单位管理;试用期满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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