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研部门2022年招聘41名应届博士毕业生

发布时间:2025-09-02 06: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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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博士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研部门公开招聘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中共党员。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其中,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七)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1篇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22年3月6日前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上发表的2000字以上理论、学术文章)。

(八)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 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 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亲属、导师在我校(院)工作,请在报名表中主动填报。

(二)资格审查、确定初试人选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教研部门、组织部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成绩、科研成果及岗位匹配度,按1:5比例择优确定初试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及其他情况将在校(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初试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校(院)网站公布,未进入初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核

考核包括科研成果评议、面试2个环节,综合成绩按科研成果评议成绩占比60%(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10%、博士论文评议50%),面试成绩占比40%计算。

1.科研成果评议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初试人选提交1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由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议。同一岗位初试人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由同一组专家评议打分,专家评议打分后,按著作系数计算科研成果评议成绩。著作系数为:独著1,第一作者、通讯作者0.9,第二作者0.8,第三作者及以下0.7。

(2)博士论文评议。初试人选提交博士论文,由同行专家进行匿名评议。博士论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与时间:(1)自我介绍(5分钟),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经历、应聘优势等;(2)试讲(20分钟),题目由应聘人员根据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度自行确定;(3)答辩(20分钟),面试专家组成员提问,应聘人员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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