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情况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预防医学(卫生检验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卫生检验”方向,持有“预防医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卫生检验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卫生检验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副高以上职称的,其专业方向证明可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最低服务期内);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不满36周岁,在1986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其中,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在国(境)内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具体要求见附件3)。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明)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资质,逾期未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注意:本次考核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将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2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7:00期间,登陆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开招聘考生服务平台(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1/ij0wl3ajulm.html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填报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凡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22年1月24日12:00前及时修改完善信息并重新提交,重新进行资格初审。一经资格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
需要笔试的岗位及准考证打印相关通知原则上将于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考试考核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须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1科,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时长为90分钟。考试内容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岗位测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见“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需笔试岗位及准考证打印相关通知》)。请提前按照《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详见附件4)。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测试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的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后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决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笔试成绩公示时在“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一并公布。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简章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提前按照《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详见附件4)。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面试
面试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只有1人参考,且属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通知为准(见“九龙坡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人社服务—人事人才”专栏准考证打印相关通知)。请提前按照《疫情防控须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详见附件4)。
考试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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