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2021年度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2)。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设置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详见《招聘职位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或生源条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呼伦贝尔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限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1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者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2021年12月31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2021年12月31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报名分三个批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两码均为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大厅。
3.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现场报名、审核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2022年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截止后,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核减后将核减岗位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不含核减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愿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现场报名、审核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第三批次:改报。改报时间、审核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被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含“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调整岗位、改报等具体信息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专业;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从事工作;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需完整填写项目服务类别、服务起止年月、服务单位、是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核通过。
5.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参加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按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2.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招聘简章附件中下载《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报考者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7)报考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1日关注呼伦贝尔人才网查看领取《考试通知单》的有关公告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部分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详见《招聘职位表》。
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不足70人的岗位,由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多元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情况,组织实施初试,形式为专业面试。超过70人的岗位初试形式为综合素质笔试。初试为选拔性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且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进行递补。初试试题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不足30人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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