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选调700名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2012年计划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700名。各市和各系统选调计划详见《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手册》(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手册》)第一章。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具体选调范围详见《报考手册》第二章。
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须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
3、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毕业生可以是主要学生干部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12月20日。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4年1月6日以前出生)。同时,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8年1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选调条件说明详见《报考手册》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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