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3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经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2013年继续选调一批德才兼备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到乡镇(街道)工作。同时,为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每年100名西藏高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7号)精神,2013年定向选调一批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在西藏,并在西藏参加高考的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来我省乡镇(街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市 州
计划数(人)
备 注
长沙市
54
全国985、211高校(具体名单见教育部网站,不包括所属独立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中科院、中国社科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及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 20人:男10人,女10人,分开报名、面试、划线、录用;
长沙市大学生“村官”32人:男16人、女16人,分开报名、面试、划线、录用;
西藏籍应届毕业生2人。
衡阳市
67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不含独立学院、民办普通本科高校)36人:男18人,女18人;
大学生“村官”29人;
西藏籍应届毕业生2人。
株洲市
57
应届毕业生及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40人:炎陵县(男1人,女1人),茶陵县(男5人,女4人),攸县(男4人,女3人),醴陵市(男4人,女3人),株洲县(男2人,女2),芦淞区(男1人),荷塘区(男3人,女1人),石峰区(男3人,女2人),云龙示范区(男1人);
大学生“村官”15人:不分男女:炎陵县1人,茶陵县3人,攸县3人,醴陵市3人,株洲县1人,芦淞区1人,荷塘区2人,云龙示范区1人。
西藏籍应届毕业生2人;
按县市区职位、男女报名,并分配到所报考县市区工作。
湘潭市
22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8人:男5人,女3人;
大学生“村官”12人,男6人,女6人;
西藏籍应届毕业生2人。
邵阳市
60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36人:男18人,女18人;
大学生“村官”24人。
岳阳市
42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15人;
大学生“村官”25人;
西藏籍应届毕业生2人。
常德市
55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34人:男18人,女16人;
大学生“村官”21人。
张家界
18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7人;
大学生“村官”11人。
益阳市
50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26人:男13人,女13人;
大学生“村官”24人。
郴州市
60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36人;
大学生“村官” 24人。
永州市
60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35人:男24人,女11人;
大学生“村官”25人。
怀化市
70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40人:男20人,女20人;
大学生“村官”30人。
娄底市
30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15人;
大学生“村官”15人。
湘西州
55
应届毕业生和在湘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32人:男22人,女10人;
大学生“村官”23人:男16人,女7人。
二、选调范围
(一)普通高等学校2013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
(二)湖南省2008年至2011年选聘的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
(三)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务期满、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四)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1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大学生“村官”、 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报考年龄在32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必须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核合格和组织推荐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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