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现就2019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后,在应聘此次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17日12:00,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延长至2019年9月17日17:00。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时间依次顺延,具体时间安排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为准。
2019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