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程序
(一)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①《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两张和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后发送至邮箱hasfjjck@163.com)。
3、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①《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
②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照两张和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后发送至邮箱hasfjjck@163.com)。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漳州华安县2019年招聘57名人民陪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