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0月24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地址另行公布。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考生在系统报名成功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本人于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资格复审材料(详见报考指南14点)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21日至22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指盖有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4.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 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开考;管理岗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加分审核
2016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可适当加分(加分细则及审核程序见报考指南17点)。
广东东莞市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177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