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
1.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文件规定,对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受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3年聘用合同,聘期从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止,由县人社局鉴证后存入个人档案,个人档案由县教育局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聘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辞退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实行试用期制度。所有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从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19日止。试用期满后,被聘用人员或用人单位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转正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核准,办理试用期满转正手续。
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
1.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和入编手续后,享受与聘用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从2019年9月下旬起执行(9月份享受半个月工资福利待遇)。
2.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新聘用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和要求
(一)对新聘用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
新聘用人员从2019年9月起计算工作年限,如原已有工作经历的人员(体制内人员除外),需要重新认定参加工作时间的,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到我局工资福利股核定。
(二)对新聘用人员的要求
2019年10月15日前,新聘用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及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和工资福利股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行政介绍、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三)对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招聘单位应在人社部门为新聘人员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后一个星期内,到编制、财政部门为新聘人员办理入编和工资福利发放等相关手续,以确保新聘用人员的编制、工资及时落实到位。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0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 招聘单位及岗位 | 备注 |
1 | 陈兴科 | 男 | 中师 | 南丹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师专业 | 南丹县中堡苗族乡拉纳小学语、数教师 | |
2 | 龙艳良 | 女 | 大专 | 河池学院综合文科专业 | 南丹县中堡苗族乡拉纳小学语、数教师 | |
3 | 黄恒军 | 男 | 中专 | 南丹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师函授专业 | 南丹县月里镇牙林小学语、数教师 | |
4 | 何胜秀 | 女 | 大专 | 广西师范学院初等教育专业 | 南丹县月里镇摆者小学语、数教师 | |
5 | 莫辉照 | 男 | 中师 | 南丹县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育专业 | 南丹县月里镇摆者小学语、数教师 | |
6 | 宁昌政 | 男 | 中师 | 南丹县教师进修学校小学教育专业 | 南丹县月里镇纳茂小学语、数教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