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
11月9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11月9日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其中,计划数3名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本次招聘(选调)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代码052至056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代码057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鹿城区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证明原件(附件6)。
(5)报考代码058至071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7)、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6)报考代码058、059、060、066、070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8),其中报考代码058、059、060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9)。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