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招聘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资格审查
1.用人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进行补充或作出说明。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材料;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设立资格审查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470-8216523,82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