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案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各学院招聘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和附件2),邮件标题中注明您的姓名、学位、毕业学校、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等信息,以及在邮件内容中注明招聘信息来源,并以邮件附件形式提供下列个人材料:
① 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②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③ 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论文、科研项目、专利等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其中对论文有要求的岗位,还需要提供加盖检索机构公章的检索证明。
④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
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内,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②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us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招聘68名博士岗位人员(第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