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海县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规定,同一选聘岗位的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资格确认结束后,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现将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公示如下:
选聘岗位 |
原选聘 指标数 |
资格确认 人数 |
调整后选聘 指标数 |
交通建设 |
1 |
0 |
0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 |
0 |
0 |
公共卫生管理 |
1 |
0 |
0 |
统计管理 |
2 |
1 |
0 |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