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事业单位类。市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及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招聘按如下程序及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设点招聘的院校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往届毕业生)、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往届毕业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顾名思义,即是为了就业而制作出的一份推荐表,一般情况,就业推荐表为各学校统一规定模式,再交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内信息,完善表内信息后,需有学校盖章方为有效。)》(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应届毕业生)、大学成绩单、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等,以上材料为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
2.资格初审。现场报名后,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