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参加第三十一届毕洽会招聘人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1、初试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或相组合的形式,试题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具体考试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学科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学科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并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进入试讲的考生具体试讲时间、地点。
》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参加第三十一届毕洽会招聘43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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