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0年2月3日至5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庐江县人社局305室(庐城镇文昌路66号)。
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夫妻一方具有我县户籍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夫妻一方在我县工作的,除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外,还需提供在我县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方在我县企业工作的,需提供与我县企业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材料。限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岗位的还需提供《公证员助理工作证》。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共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中,涉及退役军人报考岗位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资格审查。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通知书会指明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时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N+1”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