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程序
(一)考生报名。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当年6月20--25日,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宜章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宜章县民主东路3号)
(二)填报志愿。专科层次在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填报时间为招生当年6月26日至7月1日。
(三)协议签订。填报了志愿的考生须按要求到宜章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湖南省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按《协议书》中“乙方”需签订的内容,预签《协议书》(一式6份)。填报了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招生当年7月4日17:00前,共有变动,另行通知)完成预签协议手续,未按时预签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投档录取。定向基层农技特岗人员招录工作按照宜章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各培养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培养学校在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指导监督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及预签协议情况,按科类分县市区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按培养学校确定、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审核确认的拟录取名单,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向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农业农村局,市州农业农村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函告的录取名单,完成《协议书》签订工作,并于招生当年8月15日前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
(四)入学与复查。各培养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对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收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相应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其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