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程序
(一)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如实填写《仲裁员申请表》,申请表需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或由推荐人签署意见并注明理由;
(二)拟聘仲裁员在提交《仲裁员申请表》时,还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仲裁员申请表》可至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或市司法局网站自行下载;
(三)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对《仲裁员申请表》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仲裁员经仲裁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颁发仲裁员聘书。本会将聘任的仲裁员名单在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说明事项
(一)首届仲裁员名册将按照不同行业类别设置,申报时请按要求注明所属类别;
(二)金融(保险)、建设工程、房地产类别人员选聘时优先考虑;
(三)仲裁员初审工作拟于5月上旬结束,未列入候选人的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四)请将以上材料于4月30日前直接送交或邮寄到漳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同时将《仲裁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k2963241@126.com。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漳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05962963241。www.xiaononfu.com
》漳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选聘200名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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