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我在企业工会工作,经常碰到职工提问: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怎么算?职工受到人身损害,具体赔偿有哪些?这些问题,请贵刊帮忙解答一下。
河北 王一凡
主持人请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黄乐平律师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请参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下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
3.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下同)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
6.如果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还得另外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50%
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办法。
遭遇人身损害、因伤致残、死亡等情形时,受害人所涉及具体赔偿内容和项目,请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医院开具发票的其他费用
2.误工费=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费用×(赔偿期限/更换周期)(可参照鉴定机构或配置机构的意见)
9.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伤残系数(死亡系数为1)×赔偿年限/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1.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