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与去年相比,有哪些不同?
(一)学历性质限制要求的变化
(二)允许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
(三)岗位调剂环节的变化
(四)暂缓毕业证书的审验
(五)改网上确认为现场确认
(六)公安考录改革配套政策及操作的新变化...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调整...
二、注册时姓名或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怎么办?...
用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重新注册,不必理会错误的注册信息。
三、能否重复注册报名?...
四、个人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怎么办?...
五、第一代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
六、身份证校验失败怎么办?...
七、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八、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请尽快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带本人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凭新办理的证件进行注册或考试。...
九、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报考?...
十、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十一、能否报考招录单位公务员中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二、毕业时间如何规定?...
十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有何规定?...
(一)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基层工作起始时间的界定...
十四、关于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有何规定?...
(一)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范围...
(二)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服务期的规定...
(三)关于招考简章中的单项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期(含未发生身份变化的续聘期)于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之间届满,且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的解释...
(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明
十五、何谓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十六、如本人具有多种身份,如何选择身份方可通过审核?...
十七、有的岗位为何会有性别要求?...
(一)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可以仅允许男性报考。
(二)因工作对象为女性的关系,部分岗位可以仅允许女性报考。
(三)根据法律规定,按男女平等就业的原则进行岗位等比招考。
(四)除上述三类情形外,部分岗位根据岗位自身特点在岗位简介或有关说明栏里给出了限制性别的理由。...
十八、本次考试各年龄段如何界定?...
十九、学历性质如何规定?...
二十、所学专业由什么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有多个学历,其多重的学历信息可否交叉使用?...
二十一、假设学位证和毕业证上的专业不一样,那么所学专业用什么证明?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使用任一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二十二、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专业要求?...
二十三、岗位限制了具体专业,但又说明其他专业也可以报考,此类岗位如何报考?...
二十四、生源地或户籍如何确定?...
二十五、如何界定共青团员?...
二十六、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分别是指什么?其与岗位需求专业的相关性由哪里判定?...
二十七、法检系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一)司法岗位...
法检系统的司法岗位指的是能够按法官、检察官或书记员序列晋升的岗位。今年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司法岗位按法院、检察院系统分别称为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二)人民警察岗位...
(三)非司法岗位及非司法警察岗位...
二十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是如何分类的?...
(一)综合管理类...
(二)执法勤务类...
(三)警务技术类...
二十九、定向招录残疾人的岗位中残疾种类及等级是如何界定的?
三十、公告或简章内的各项限制条件如何理解?...
三十一、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三十二、为何部分地区无法访问报名网站?...
三十三、报名时是否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招录条件栏如何填写?
三十四、考试地点可否自由选择?...
三十五、报名信息为何无法保存?...
三十六、缴费如何进行?可否用他人网上银行代交报名费用?可以使用哪些银行卡进行缴费?...
三十七、如何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三十八、为何缴费后仍显示尚未缴费?.
三十九、报考公务员同时报考村官是不是要注册两个号?如果报公务员(含普通公务员、法检公务员、选调生)的同时又报了大学生村官,是缴一次费还是缴两次费?...
四十、如何办理退费?...
四十一、缴费结束后如何进行报名信息修改?...
四十二、报名表是否必须打印?...
四十三、哪些岗位不受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四十四、岗位排名如何计算?...
四十五、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四十六、笔试加分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四十七、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或学位证遗失怎么办?...
四十八、体能测评如何执行?...
四十九、关于体检有何规定?...
(一)体检依据...
(二)体检标准的使用...
五十、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五十一、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会接收到什么信息?...
五十二、关于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处理...
(一)《刑法》对于考试作弊的新规定...
(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三)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的行为...
(四)对雷同答卷的处理...
与去年相比,有哪些不同?
(一)学历性质限制要求的变化
为拓宽选人、进人渠道,从2016年起,除法检系统外的普通公务员岗位取消普通招生计划学历性质限制,将学历性质要求分为两类:国民教育和不限。
(二)允许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
根据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建议提案的回复函意见,2016年公务员招考中,明确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获得的毕业证书属中职学历,与中专、高中学历具同等效力。
为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改善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技能人才活力,考虑到基层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16年公务员考录时,乡镇公务员岗位对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设学历限制(即,该岗位需要什么学历,高级工、预备技师就相当于取得了什么学历)。
(三)岗位调剂环节的变化
将岗位调剂调整至报名阶段。对因招录计划裁减而取消的岗位,允许原报名报考人员参与调剂,改报其他岗位。具体调剂流程见后续官网通知。
笔试后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调剂。
(四)暂缓毕业证书的审验
2016年的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进行资格复审,学历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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