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80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乡镇机关,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70分;
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四、加试专业知识考试职位公共成绩合格线定位160分,专业科目成绩合格线55分;根据招考公告,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阿拉伯语翻译、法医职位以及监狱狱医、戒毒所狱医职位不进行面试,按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折算,对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合格线划定后,对达不到规定面试开考比例(招考名额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人员,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的职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原因,以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108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2014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75分;
二、市、县机关,乡镇机关以及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70分;
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四、公安系统DNA检验鉴定、法医职位和监狱狱医、狱内侦查、戒毒所狱医等加试专业知识考试职位,根据招考公告,该类职位不进行面试,按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折算,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合格线划定后,对因弃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考名额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人员,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的职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原因,以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6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2013年宁夏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2013年全区公开招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70分;
二、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三、乡镇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四、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合格线定为120分;
五、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六、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35分;
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5分,笔试合格线定为120分;
八、加试外语专业知识职位合格线定为270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2012年宁夏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
根据2012年宁夏公开招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75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机关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5分;
三、乡镇机关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0分;
四、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线定为140分;
五、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0分;
六、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30分;
七、定向宁南山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0分。
八、加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笔试合格线为240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开考比例(3: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合格线划定后,对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定向招考职位及专业性强、生源少的特殊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2011年宁夏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分数线
根据二○一一年全区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招考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招考职位170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含为下属单位招考)和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150分;
三、乡镇机关和部分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公安系统职位140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开考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个别因缺考等原因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降低面试的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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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2016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考十大热门岗位(截止3月17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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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2016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方式 2016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我区折算为180分)。 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一)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1、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敏锐性与政治鉴别力。 2、职业道德。包括为民服务理念、公正执法理念。 (二)基础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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