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201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其中特警职位,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特警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警务技术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特警职位: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
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报考时,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局审核,其中符合上述(1)、(2)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送市公安局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凡此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如符合本次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本次考录,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2019年1月下旬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1)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30%)×40%+笔试加分
(2)警务技术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所有笔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特警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其中:
(1)男子组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30%+1000米跑成绩×30%+引体向上成绩×20%+立定跳远成绩×20%
(2)女子组测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米跑成绩×30%+800米跑成绩×30%+1分钟仰卧起坐×20%+立定跳远成绩×20%
专业技能测试在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在自贡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www.zg.gov.cn/web/srlzyshbzj,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公告。
特警职位面试前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前折合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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