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2019年招聘人民警察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
1.笔试科目: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公共科目笔试于11月9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11月10日上午进行,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四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遂宁市公安局初审,市公安局汇总后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加分人员名单于2019年11月30日前在“遂宁组工网”网站上公示。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查分。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网站上公布。
心理素质测试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9年11月9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遂宁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遂宁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2019年12月31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该职位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遂宁组工网”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将于2020年1月8日前完成。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9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川遂宁2019年招聘人民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