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答题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1、考试开始前40分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坐在座位上,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上。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任何人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开考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项目。
4、除便携式文具外,严禁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到座位上。被带入考场的人员必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发现将上述设备携带至座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相应位置填写数字。不允许有其他标记;听统一钟声开始。回答问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 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果试卷分发错误、页码不正确、字迹模糊、答题纸起皱、污渍,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说明答题。未按要求作答者,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严禁窃窃私语,任何人不得偷看他人试卷、答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考生应将试卷和答题纸面朝下放在桌子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并批准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草稿纸不得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侮辱、威胁、打击报复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十一、为保证考试安全、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必要时,地方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基于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相关人员的相应行为进行必要的限制。
(二)关闭相关考试场所,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检查考生身份证等证件,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控设备或者采用适当方法对考生进行检查。
(四)暂时扣押考生违规携带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
(五)在考场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干扰、阻断无线通信。
(六)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必要时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当考试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当及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干扰,并按照规定向受影响的考生提供适当、相应的补救措施。公平、公正的原则。
(八)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十二、某些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标准
(一)被视为“使用手机”的行为包括:
1.随身携带并开机;
2、手机未放置在指定位置时响铃、报警或振动;
3、携带手机作为时钟或其他功能使用;
4、拿出手机进行阅读、接收或发送消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已使用”或事后核实为已使用。
前述事项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办理。
(二)关于考生错坐考场的处理
1.考试初期,考生主动声称走错考场并经主考官同意继续考试的,应当作记录,不予纪律处分。
2、考试过程中,如果监考人员发现您坐错考场,而您继续在原地参加考试,将被记为错考场。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发现考生代考的,记为代考;如果不是代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将被记录为坐错考场。
(三)同类试卷筛选结果的判定
1、试卷相同且“作弊在同一考场书写”的,按照《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判定。
2、同类试卷“跨考场结对作弊”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同一张试卷属于“集体作弊”的,按照《办法》《有组织作弊》第八条第一项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