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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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2015年12月17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了首例冒用社保卡案,案件原因: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的社保卡买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这件事给很多人敲响了警钟。
【标准表述】
医疗资源作为一种全民性社会资源,而且由给予补贴,医保卡必须专人专用。近年来,各地都出台了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和使用条例,条例规定,凡是伪造医保卡、转让诊疗证、冒用他人身份看病买药等骗取医保费用行为,都要面临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母女二人动用家人医保卡被判诈骗,不过是依法行事,并无违越法律精神。因为曾经发生的类似案例鲜有判罚未被提到法律高度解决,所以此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
家人冒用医保卡在法律上是不能容忍的:
,他们骗取的是的钱,而的钱来自公民纳税所得或者交费所得,导致的钱就会减少,其他人就可能受到损失。
第二,冒用亲属骗取医疗费用如果不追究,可能鼓励更多的人不去交社保或者交医疗保险,的社保和医疗保险就会形同虚设,社保和医疗保险制度就无以存续。
第三,允许亲人冒用亲属的名字去骗取医疗费用,实际上是鼓励公民采取不诚信和不合法的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给社会带来一个极为恶劣的影响。
【具体措施】
,医保基金被滥用的现象的确亟须整治,但是若要减少质疑,至少要做好两点:一是查处要重机构轻个人。二是要以案说法,在医院和药店进行普法,让民众有所畏惧。
第二,医保部门在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的同时,还要让医保政策惠及民生,对高血压这类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可以让其通过办理慢性病手续来提高报销比例,不能让贫穷阻挡了群众的就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