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进入面试名单
见附件1。
2. 面试确认
请已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2月9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邮件至rensc@hmo.gov.cn进行面试确认。
(2)邮件标题统一写为“确认参加该职位的面试”,如您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请在邮件中注明。电子邮件。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并签字,并于2月9日17:00前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nsc@hmo.gov.cn。未填写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出声明并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况报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
请于2月11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nsc@hmo.gov.cn。
(1)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身份证照片电子版。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3)电子版考试报名表(插入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每个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以及什么学历)获得的资格和学位见附件4)。
(四)本科(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应聘岗位所需的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者,须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曾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材料。
以上材料须扫描清晰。不具备扫描资格的人也可以拍照。每份文件以“编号+应聘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命名,并放置在“应聘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夹中并压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5M。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齐全或者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要求应聘者准备上述材料原件。
4、面试及职业能力测试
(一)时间安排。
面试及职业能力测试将于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进行,全天休考生。
1、应聘法务部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6001)的应聘者上午进行面试,下午进行业务能力测试。
2、应聘传播部(职位代码200110005001)职位的应聘者,上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二)报名地点。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致电8:00到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报到,并被带入候补室。房间由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当日未在8:30前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5、体检及检查
(一)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3,333,601的,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应聘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进入体检和检查。
(三)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必须空腹进行)。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检查
采用个别访谈、现场走访、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
报考前,考生须根据身份类别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rensc@hmo.gov.cn,报考时提供原件: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见附件5-1)。
社团从业人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注册推荐表(见附件5-2)。如现用人单位与注册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辞职相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者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失业情况说明(见附件6)。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材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及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考核表; “三拥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为各省高校“三拥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毕业生“三拥一扶”服务证书;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大学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提供国防部统一生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面试全程不对考生开放。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后将予以收回。根据相关规定,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将不予录用,并报中央公务员部门备案。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到面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大数据行程代码“绿码” ”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现场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必须服从现场安排。请于2月11日17:00前将《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nsc@hmo.gov.cn。
(三)我局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热线:010-68576818、68576791(传真)。
1.国家考试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面试人员名单
2.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考试、面试确认内容
3.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放弃面试的国考声明
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考试报名表
5.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考试报名推荐表
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失业情况的说明
7.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承诺函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人事司
2022 年2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