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依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4:15报到
地点:和敬府宾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乘坐118、701路公交车或地铁5号线到张自忠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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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员分组名单、面试注意事项及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和敬府宾馆现场张贴。
三、所需材料
(一)需提前邮寄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须加盖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3、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所有考生必须于2009年2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干部室,机关干部处收(报考职位一、二)或派驻机构干部处收(报考职位三至六)或事业劳资处收(报考职位七、八),邮政编码:100813。
凡未按上述要求邮寄材料的,即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二)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所有考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或户口本(待业人员)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所有考生),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4、联系电话:59595475(纪检监察职位一、二)
59595414(纪检监察职位三至六)
59595437(纪检监察职位七、八)
中央纪委干部室
200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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