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丽水市委决定在今年6-7月开展市县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县处级领导职位10个;
2、乡科级领导职位94个。(见附表)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省选拔。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县处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5月31日,下同),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③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乡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满2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3年。其中,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任中层副职,或现任科员职务且工作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有关职务;③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团县(区)委副书记职位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县处级和乡科级的个别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有特殊设定的具体要求见报考须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公选办,下同)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网络方式报名为主(具体报名方式方法详见《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须知》,请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zjks.com和浙江省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相关栏目查询)。
每一选拔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须多于10人(含)。报考人数不足1: 10的职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职位,其中同一职位招考2名以上的,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视情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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