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问题存在的三原因:
1.在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1)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因而,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
(2)剩余劳动力过多与就业机会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很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是劳动强度大、时间长、条件差的工作,而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
2.在政治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1)政府的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与进展迅速的经济改革相比,显得相对滞后。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经济大潮地冲击下,显得运转不灵活,机制不协调。特别是引导农民实施再就业无力、无序,有限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2)有的基层政权组织弱化,客观上助长了不安定因素。
(3)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相当部分的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农村的基层干部,在对待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缴纳税费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3.在法律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1)法制宣传教育滞后。
(2)政府基层干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3)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4)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成倍增加,影响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