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完全符合《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2021年2月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参加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四道街9号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行政楼402室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28-68890125。
报名的同时进行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9张;
(4)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考试
(一)考试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等方面。
(二)考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的通知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报考者考核成绩。如该岗位只有一名报考者其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该报考者应聘资格。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及递补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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