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4 19: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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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做好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1〕9号)有关要求,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

已入会人员登录网站www.nxzjxh.org.cn,进入“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首次登陆需点击---用户名下方--会员服务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默认身份证码号后十位,登陆系统后左侧有继续教育学习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学习。(注:第二次登陆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不需要登录会员服务系统)

二、学时认定及有关要求

1、根据规定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完成30学时学习,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标准按照 “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宁价协《关于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等事宜的通知》要求,对已入会的会员,我协会免费提供2021年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30学时)。

3、未入会的人员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缴纳个人会费。

4、参加学习的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学习满30学时,即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涛

电 话:0951-5016712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宁夏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xzjxh.org.cn/tzgg/68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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