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87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1969099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0年1月7日
下载附件:
2019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pdf
原文题目:
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摘自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原文链接:http://rsj.sh.gov.cn/xxzsp/ksy/lztz/202001/t20200107_1302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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