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5-08-28 1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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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11日-12日举行。根据目前国家、省和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参加考试的所有应试人员知悉、理解、配合考试期间的防疫措施和要求,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一、考试当天,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电子报告均可):

考前14日内无域外旅居史的(沈阳市内)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阴性证明;

考前14日内域外(沈阳市之外的区域)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二、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应试人员;

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未满14天;

3.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4.“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进入考点前有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不能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请广大应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务必每日关注沈阳市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原标题: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http://www.sysksy.cn/html/KSY/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156040297321490/973214903816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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