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1.2021年郴州市第一中学校北校区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57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zs.gov.cn/);
郴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http://www.czyz.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招聘教师对象
1.优秀教师(含特级教师,省部级优秀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金牌教练,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
2.中青年骨干教师;
3.其他类型人员。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郴州市第一中学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省部级优秀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金牌教练,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相应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优秀教师类报考人员不受学历、学位、专业限制。
(2)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同时要求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技职称、相应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其他类型人员。具有相应学科高中阶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
(5)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6.因学校目前暂举办有初中,部分老师暂需安排在初中教学岗位,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初中、高中岗位安排。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到2021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郴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在编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教师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日9:00-6月18日17:00。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打印准考证。自2021年6月25日9: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在《报名表》和报名平台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9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郴州一中北校区南大门门卫室。
3.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1)填写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同底)。
(2)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从业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相对应的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证书、特级教师证书、全国中学生奥赛获国家一等奖指导教师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一套)。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进行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
(4)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届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提供)。
(5)郴州市(含县市区)在编教师或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6)非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
4.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计划数。核减或取消计划数将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笔试
1.笔试对象。优秀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免笔试,其他类型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科目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与本岗位《专业知识》(占80%)(合成一套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 11:0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
(1)面试对象类别
①参加笔试入围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②优秀教师类、中青年骨干教师类免笔试,直接入围进入面试环节。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共2类:(1)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为2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2)结构化面谈(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各岗位面试形式见附件1。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或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合成方法:①优秀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100%;②其他类型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将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体检
1.体检对象。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体检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结果。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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