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霍邱县城区小学及幼儿园2021年选调70名教师

发布时间:2025-08-29 05: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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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计划

计划从我县农村公办学校公开选调50名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20名教师到县直中心幼儿园任教。具体选调岗位详见《2021年度霍邱县城区小学、县直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oqiu.gov.cn/)发布。

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城区小学

选调对象为我县在编在岗的农村公办学校教师。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2)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4)教龄五年及以上(2016年及以前参加工作)或2018年选聘且现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5)报考年龄为 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县直中心幼儿园

选调对象为我县在编在岗的农村公办学校教师。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身心健康。(2)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教龄五年及以上 (2016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5)报考年龄为 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从外县调入我县任教的教师,在我县农村公办学校任教五年(2016年及以前调入我县)且满足其他报考资格条件,可以参加城区小学、县直幼儿园教师选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选调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霍邱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8时至6月30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3)报考人员均需填写《2021年度霍邱县城区小学、县直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

(4)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和“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4)。

(5)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时,需现场核验报考人员的学历信息。请报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

4.考试收费。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统一考试

1.考试内容

(1)城区小学:笔试内容为现行小学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配套的《课程标准》、本县选用的现行小学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和相应的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各部分的分值比例分别为:课程标准30分,教材30分,教材教法40分。

(2)县直中心幼儿园:笔试内容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本县选用的现行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及相关的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各部分的分值比例分别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40分,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及相关的教材教法60分。

2.时间安排: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3.报考人员于7月 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选调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1)受到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被授于“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给予相应的加分。省委、省政府及以上或教育部授于“优秀教师”称号加3分,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授于“优秀教师”称号加2分,县委、县政府或市教育局授于“优秀教师”称号加1分。本项不得累加,以最高奖项计分。其他类型的表彰奖励一律不加分。

(2)加分由报考人员于现场报名前申请,所在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属学校初审、签名盖章,报名时提交霍邱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于选调考试前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选调工作期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申请加分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交《2021年度霍邱县城区小学、县直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加分申请表》(式样见附件5),同时提交“优秀教师”相关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公章。

笔试成绩

1.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依据选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情况,城区小学岗位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试卷中教材教法、教材、课程标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县直中心幼儿园岗位依次以报考人员笔试试卷中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及相关的教材教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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