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人数
70人(见附件1)。
商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具有申报学段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有申报相应学段教师相应学历,其中申报县城初中学段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农村高中学段教师须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申报县城高中学段教师2013年以前毕业参加工作的须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2013年(含2013年)以后毕业参加工作的须为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
5.以下(1)-(3)项必须符合其中一项: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父母或配偶在新邵定居,本人属新邵户口,且参加工作二年及以上(工作时间以学年度为准,下同)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40周岁以下,参加工作二年及以上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3)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商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任职以来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以上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商调程序
(一)公告。商调公告在新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县人社局网站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符合商调条件的对象须持《2021年新邵县商调县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从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5日—6月27日到新邵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114室报名,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过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凡申请调入我县县城或农村学校的教师,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参加我县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5分钟,上微型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75分以上为良好,85分以上为优秀,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商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商调拟录用人员,由人社、教育、编制部门共同组织考核,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聘用。面试成绩合格者按商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调。①县城学校商调县外学校教师,优先选调在外地县城工作的教师。即:在同学段同科目教师面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调面试成绩良好以上等次的外县县城教师,再根据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选调农村学校教师。因计划有限未被县城学校录用的教师,安排到对应学段的农村高中或农村乡镇学校工作。②农村高中学校商调外县教师,根据商调计划,凡面试成绩良好等次以上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受聘学校;农村初中、小学商调外县教师,根据商调计划和乡镇学校岗位需求,由教育局统一安排。③农村学校商调县外教师计划中“高中、初中”没有完成的商调计划平均调配到小学语数教师商调计划中。
相关优惠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或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工作补贴,按年度发放,直到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以上人员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其他事项
1.凡商调进入我县的教师,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外调。
2.咨询电话:孙住平 13762881948(新邵县教育局)
刘志美 13907395030(新邵县教育局)www.xiaononfu.com
》湖南新邵县2021年商调县外教师岗位表
附件2:
2021年新邵县商调县外教师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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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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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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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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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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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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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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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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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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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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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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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 在地 |
县 乡(镇)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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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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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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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方式 |
□招聘;□特岗; □定向;□其他。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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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 单位属性 |
£县城学校 £农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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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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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面试)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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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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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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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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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入单位 |
□县城高中 □县城初中 □农村高中 □农村初中 □农村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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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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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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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及主要社 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是否在 新邵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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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 位意见 |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于 年 月参加教育工作,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校工作,现任教 学科。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同意调出。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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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人社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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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入 资格 初审 意见 |
经审查,符合商调条件。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