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条件 |
招聘人数 |
01 |
人文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教研室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公共管理专业;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 |
02 |
护理学院妇儿教研室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护理学(助产方向)专业;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 |
03 |
护理学院护理学基础教研室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护理学专业;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 |
04 |
医学检验学院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医学类(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 |
05 |
基础医学院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专任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医学类(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或预防医学或口腔医学或医学影像学);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