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9名、专职学生辅导员5名、校医务室医生2名,共计26名。
(一)各专业专任教师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修养;
2.具有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应聘人员年龄,应届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高级职称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
(二)专职学生辅导员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2.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热爱学生工作,身心健康。掌握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团队合作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者优先。
(三)校医务室医生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2.原则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其他要求
1.应聘我校的“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且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2.应聘我校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具体岗位及要求等详见上海商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公告(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2/000gftixtbv.cn
招聘办法
(一)报名
具体报名方式请见人事处网站招聘公告。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以实际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或试讲,并通知入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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