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2021年招聘81名教师

发布时间:2025-08-28 18: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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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计划81名。其中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详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9名、公办幼儿园教师2名(详见附件2)。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最低服务5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近5年从云龙示范区教育系统辞职的原在编教师(近5年指2017-2021年);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招聘方式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

(一)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及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长郡云龙实验学校(株洲云龙示范区樟树下邮政局旁)达知馆1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提交①—⑧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株洲云龙示范区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需填写完整且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提供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本人必须承诺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本科生须提供《株洲云龙示范区面向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公章,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⑦其他各类荣誉证等材料;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4、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谈、上微型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谈和上微型课均采用百分制。报名审核考生资格后即进行面谈,专业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谈、微型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①面谈。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谈环节。面谈成绩低于80分,不进入微型课环节。

②微型课。面谈成绩80分及以上者,进入微型课环节。微型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微型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③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谈成绩不纳入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即微型课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统一集中进行排序。考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面谈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微型课,以加试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凡微型课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拟聘对象确定

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考试成绩公示后即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但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拟聘公示不能通过者,签约无效。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招聘对象

①中小学教师: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已报名参加高校招聘的2021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

②公办幼儿园教师: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日—7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株洲云龙示范区长郡云龙实验学校(株洲云龙示范区樟树下邮政局旁)达知馆1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应交资料:

①《株洲云龙示范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需填写完整且粘贴一寸相片);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学历证(暂未取得学历证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用院校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但本人必须承诺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应交资料:

①《株洲云龙示范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④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本人必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⑥园长(或副园长)任职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6);⑦其他荣誉、证明材料;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4)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4、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计划的,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专业评委小组在考生上微型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

2、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含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

②面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即微型课成绩,微型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③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统一集中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微型课,以加试微型课的成绩高的排前。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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