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范围
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优秀骨干教师。户籍不限。
引进岗位
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等共20名。学科不限。
引进类别、条件
(一)人员类别
第一类:
1.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2.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3.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
4.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得到同行高度认可;
5.省特级教师。
第二类:
1.45周岁以下的省教学名师、市教育领军人才,地级市名教师、名校长;
2.40周岁以下的地级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后备对象、省教育厅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
第三类:
1.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35周岁以下的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省级及以上评优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第四类:
县(区)级学科带头人。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第一、二、三类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第四类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条件:各类人员除有明确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投递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4.事业单位在编证明(如,事业单位进编表、聘用合同等);5.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称号证书;6.重要荣誉证书;7.主要论文及教科研成果;8.学校管理业绩材料(应聘校长岗位者提供);9.其他。
以上材料,邮件投递均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恕不退还。发送电子邮件的,证书等为照片形式(文件名以“姓名+证书内容”命名)。
投递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人事处,收件人:惠老师;投递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平川路510号1号楼1018室,邮编:215031。
邮箱地址:gsjtwlzp@sina.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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