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2名(不含两江新区籍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截止2021年8月,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专技9级以上,均含专技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关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本简章所指国家奖学金以及校级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报考英语学科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其中,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英语学科,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3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ljzp.mxjyxx.com,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 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2/rbxjxnuh0ew.aspx
2.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7月4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5.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8日18:00起至7月9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及学科知识;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
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笔试测查范围: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学科相关知识等。考试大纲部分参照《2021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3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本次不设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纳入考察环节。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主管部门或公招单位通知的时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同时,处于最低服务期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其中,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进入面试人选规则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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