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为1990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年龄条件在45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7月5日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面向湘西州和本县的,户籍认定时间以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制裁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凤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凤凰县教体局网站(http://www.cdrsks.cn/d/file/cont/20220202/g10zk1g23kj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凤凰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体温达37.3度或健康码为红色,应及时报告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考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应当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2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高中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7月17日到凤凰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A410室领取,联系电话:0743-3506094。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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