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引进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3.广西师范大学及其他省(市)立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4.南宁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5.其他本科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6.获得高中、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引进人才待遇
(一)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中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所列的单位联系人(资格审查人员)联系。
(二)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持相关材料到洽谈会现场洽谈报名。有关专场行程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专场名称 |
2021年6月28日8:30—12:00 |
北部湾大学滨海校区中心广场 |
北部湾大学2021届毕业生夏季就业双选选择洽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