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报考小学的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现中小学在岗在编,其报考学科必须和现任教学科一致(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并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的教学成绩由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城区学校出具校长签字盖公章的近三年(2018年9月-2021年7月)全乡镇(城区学校)每学期期末统考或质量监测成绩排名,应至少有一次初中在全年级、小学在全乡镇、城区在全校排名前1/3,且教学成绩须由初中、中心小学、城区校长签字盖公章并公示一周,将公示图片发教体局人事股邮箱jxgarsg@126.com。
4、乡镇教师报考:①选调教师年龄应在45周岁以内(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②小学岗位要有在我市乡镇5周年(含)以上小学任教经历,其中有1年(含)以上农村村小的教学经历(含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的教师每周在村小兼课4课时(含)以上的);③初中岗位要有在我市乡镇5周年(含)以上中学任教经历。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教师报名须经所在乡镇和学校审核,并提供学校和乡镇审核合格的报考证明(见附件1-2);个别学校紧缺学科是否同意其报考,由乡镇和学校自行把握。在编教师的乡镇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含服务期时间。
城区中小学教师报名须在现学校任教2年(含)以上,年龄应在50周岁(含)以内(即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且只能报考文端初中、市十三小、市十四小的规定岗位,若录用岗位不足,其剩余岗位在乡镇报考教师中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师德师风有严重问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未过处分期的;
3、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近三年内考核有不合格的;
选调名额
(一)面向农村选中小学调教师200名(含补充城区学校选调至新校所产生的空额),具体情况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