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本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222名,其中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157名、幼儿园教师45名(详见附件) 。
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2021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有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1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九)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特岗教师、控制数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人员。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专业的表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规范表述。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考点公布栏及报名微信群发布。
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14:00
2021年7月6日9:00—12:00
报名地点:玉林市凤林国际大酒店九楼国宴厅(玉林市江南路9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博白县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博白县第四高级中学、博白县第五高级中学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设合格分数线。
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考察面试者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初定7月8—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玉林市凤林国际大酒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成绩相同者,按学历、职称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招聘人选。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报考志愿确定招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但未确定为招聘人选的资格条件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选岗,如同类岗位为同一个面试试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直接选岗,幼儿园教师空缺岗位二次组织面试进行招聘,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招聘人选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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