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2021年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面向全国部分高等院校校园公开招聘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教师22名。
具体招聘岗位:
文化课教师: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政治2名,生物2名,体育1名;
专业课教师:化工6名,计算机2名,舞蹈2名,汽车维修1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5.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户籍不限;
7.教师资格
文化课教师:取得高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在聘用前(试用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专业课教师: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聘用前(试用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8.招聘院校范围
文化课教师:3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阶段必须为36所师范类高等院校(见附表1);
专业课教师: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C(含C)以上院校(见附表3),师范院校、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院校学科评估可降低到C-,其中,本科阶段必须为招聘范围内的院校;
9.学历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10.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报考,如出现纠纷由报考者自负责任;
1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时间及办法
1.发布公告:
在全国部分高等院校网站上发布校园公开招聘公告,统一时间应试。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盘山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盘山县太平街道井下路36号盘山县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报名时间:7月3日至9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每名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试时间及方法
(一)合格性考试
1.方式:笔试
2.时间:7月13日,9:00-10:00,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盘山县高级中学参加合格性考试。
3.考试科目:与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学科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不合格者无面试资格,不计入录用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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