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
1.城区高中教师:3 名(语文1名;思想政治1名;地理1名)。
2.城区初中教师:4名(语文1名;数学1名;地理2名)。
3.城区小学教师:8名(语文1名;数学7名)。
4.农村小学教师:1名(音乐1名)。
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对象年龄:①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②研究生毕业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③现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且累计代课3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3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研究生不限学历类别):
①应聘城区高中教师岗位、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②应聘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③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不限学士学位。
6.具有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正在办理有效证明书)。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涉嫌犯罪与犯罪的区别:(1)涉嫌犯罪是:很有可能是犯罪、有犯罪的嫌疑,涉嫌犯罪人比不“涉嫌”的人嫌疑要大,仅此而已。(2)而犯罪是指: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其有罪、有何罪,只有经人民法院正式审理、宣判确定有罪的人,其行为才是是犯罪、他才是罪犯。(3)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不管证据是否充分:在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的行为都不能被定性为犯罪、嫌疑人都不能被称呼为罪犯。)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漳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若总成绩未达及格线(60分,且折算后笔试成绩未满20分的)不予录用。
(一)笔试
1.省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
2.按照省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非专门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报考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所加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以上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21年7月20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笔试加分书面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二)面试
报考者取得面试资格后,按照所报相应教师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高中、初中、小学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漳平市现行教材版本,面试对象先备课30分钟,再进行片段教学(虚拟,含板书),片段教学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报考音乐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综合技能基本功,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
(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的选聘顺序: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最先取得学历较高者→优秀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
(五)属“现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且累计代课3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的报考人员(即31-35周岁的),在简历栏标注“代课教师”,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的3年及以上代课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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