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教师岗位共50名,其中农村中学教师岗位15名、农村小学教师岗35名,详见《2021年高州市教育系统面向广东省其他市(县、区)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选聘范围
高州市以外,广东省其他市(县、区)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教师。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8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8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有违反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参加选聘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名地点:高州市城区光明南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1楼大厅。
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和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
(2)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者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如个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或错过报名期限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高州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公章);(2)有效的身份证;(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4)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要提供学历认定证明);(5)专业技术职称证(现聘岗位等级对应的职称证);(6)现聘岗位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6)依次排序。
考试
1.笔试。
(1)当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超过1:4时,通过笔试按岗位选聘人数1:4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少于4人(含4人)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通用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形式为试教,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试教10分钟。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入围体检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考生,则先按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学历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