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
1.幼儿园教师A(50名),面向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B(50名)。
详见附件1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2021年应届全日制学前教育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放宽到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5.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笔试卷面分成绩75分及以上;
6.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1年3月21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漳州芗城教育局一楼大厅(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7号)。
4.报名需提交材料:(1)电子版《2021年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2)现场打印提交“2021年福建省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表;(3)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备案表》;(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或视同持有的材料(审核后所有原件现场退回)。
5.报名后的后续工作与要求均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的“公示公告”栏公开,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试方式及权重
1、考试成绩:总分100分,采用2021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转化为百分制)+教学技能考试的方式,两个项目各占50%。
2、依据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教学技能考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教学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要求将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的“公示公告”栏另行公开。
教学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技能考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教学技能考试项目说明
(一)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30分)
1.考试方式:根据指定的活动内容,设计一份幼儿园教学活动计划。
2.考试时间:活动设计40分钟。
3.考试要求: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体现《纲要》理念,教育活动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幼儿园教育活动评析 (35分)
1.考试方式:观看幼儿园教育活动视频,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活动进行评析。
2.考试时间:观看教育活动视频,撰写活动评析40分钟。
3.考试要求:运用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建议。
(三)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 (35分)
1.考试方式:根据提供的案例,解读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提出支持策略。
2.考试时间:撰写40分钟。
3.考试要求:根据儿童发展知识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对案例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全面解读,提出支持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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